更新时间:2025-08-14 10:36:03 | 浏览次数:1109
针对近期持续高温干旱对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农业农村部在前期发布预警信息的基础上,于6月11日对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等省启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上述两起事件,引起了一些企业人士的担忧。这些担忧包括是否存在全国性查税,不少企业担忧如果倒查多年需要补税,这对于经营困难的当下无疑是“雪上加霜”。
截至6月13日,全省大、中型水库可用水总量40.48亿立方米,储量充足有保证,按照6月底前无有效降雨的最不利因素考虑,可放水7亿立方米用于抗旱灌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大中型水库及河道供水正常,地下水源较充沛,能够满足抗旱需求。5月下旬以来,对全省98.72万眼农田建设灌溉机井和56.85万项灌排沟渠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修复损坏设施,确保抗旱灌溉需要。省财政近期专门安排3000万抗旱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抗旱工作。
近年来,清水县立足“农业优先型、工业主导型”发展定位,大力实施“强工业”行动,锲而不舍建园区聚集群,不遗余力拓增量提质量,县域工业经济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
——进口和国产货物“一视同仁”。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及国内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对进口货物征收一定关税。除此之外,为体现税负公平原则,还在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对部分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其中增值税可在后续交易链条中予以抵扣,税负层层向下游转嫁。对于国产产品,则在生产、流通等各环节征收增值税,对部分消费品在生产、流通中的部分环节征收消费税。进口和国产货物征收范围和适用税率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歧视”。中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多个经济体均实行流转税制度,在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或消费税,这既符合税制原理,也符合国际规则,是相关国家通行的常规做法。美国未实施流转税制,以销售税等直接税为主,直接向交易链条最终端的消费者征收,进口商自然无需缴纳。这样的差异是因各国税制不同形成的,并不意味着中、欧、日、韩等对进口货物征收了额外的“歧视性”“域外”税收,更不应以此为由对相关国家商品加征额外关税。
中国名义税负一直高于实际税负。所谓名义税负是指企业名义上该缴纳的税费。由于征管、企业对税法理解等原因,实际上企业不一定足额缴纳法律意义上的税费。
上海证券交易所数据显示,2025年4月7日晚间到4月8日晚间,沪市累计披露新增回购计划32家,金额51.85亿元到97.70亿元;增持33家,金额116.14亿元到216.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