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0-14 09:46:48 | 浏览次数:8128
2024年3月,湄潭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法院认为,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相关规定,仁怀市自然资源局作为无主煤矿矿山生态环保问题整治牵头单位,对某煤矿煤矸石污水治理具有监督管理职责。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后,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虽然协调采取了应急处理措施,申请某煤矿涵洞煤矸水治理工程立项,但某煤矿涵洞煤矸水对丰岩河污染问题依然存在,至本案诉讼中才完成立项审批工作,作为牵头单位工作推进迟缓,社会公共利益仍然持续受到侵害,应认定为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同月31日,湄潭县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仁怀市自然资源局继续履行对某煤矿煤矸石污染治理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以办理此案为契机,潘集区检察院推动区政府出台《潘集区泥河省级湿地公园长效管理制度》《潘集区泥河省级湿地公园巡护制度》等系列工作机制,并设立泥河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组建联合执法小组,常态化对泥河流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
一、上海崇明:以生态警务护航生态岛建设。上海市崇明区公安机关将警务工作与生态保护有机融合,持续深化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合作、行刑衔接、群防群治,构筑起生态环境立体保护屏障。在全区设立生态警长200余名,成立上海首家生态警务室,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瀛洲义警”群防群治,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牵头建设“崇启海融合警务工作站”,精准打击跨区域倾倒渣土、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清查整治、水域执法等警务协作常态化。针对岛内野生动物栖息地和候鸟迁徙通道,整合各方救助资源,探索建立野生动物保护联合巡逻执法机制,今年已救助游隼、苍鹰等野生动物120余只。
因社会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存在侵权主体遗漏的嫌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7月11日提级办理宜昌市检察院立案的非法采矿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并于同月18日指定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武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武汉市检察院经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认为,涉案四家企业非法采矿故意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后果严重,检察机关可向多家涉案侵权主体诉请赔偿矿产资源损失、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等,以全面保护社会公共利益。2022年11月17日,武汉市检察院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市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某建工集团、某新材料公司、某康养旅游公司、某房屋公司依法连带承担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及惩罚性赔偿1946余万元、赔偿矿产资源损失9007余万元并赔礼道歉。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创新办公室数字农业创新专家尼古拉·特伦多夫(Nikola Trendov)表示:“建立数字化模式是推进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之一,我希望能够通过本届数字农业创新训练营,了解中国如何进行农业数据收集与完善配套设施。”
第一,台内务问题难解。近期“在野”党主导的台立法机构改革行动,造成“朝野”关系紧张、立法机构议事冲突频传;台行政机构提复议案让行政和立法冲突浮上台面,政党纷纷走上街头诉诸群众,政局动荡、人心不安。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向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5省(区)调拨3万件中央救灾物资,支持地方做好抗旱救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