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0-09 23:06:50 | 浏览次数:2400
双方重申2015年5月8日政府间协议确定的关于保障国际信息安全的共同立场。反对个别国家企图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优势攫取自身地缘政治利益并制造国际安全威胁,指出信息和通信技术应被用于和平目的。双方致力于在《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基础上就国际信息安全问题加强双多边务实合作。
双方欢迎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是信息安全领域首部普遍性国际公约。中俄双方计划成为首批签署《公约》的国家,并呼吁整个国际社会效仿两国做法,支持《公约》尽快生效并启动相关成员国合作机制,有效打击信息和通信技术犯罪。双方将积极参与《公约》关于定罪等问题的附加议定书谈判,不断推动完善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机制。
新老军事联盟和同盟的破坏性、扩张性极强,某些核武器国家在其他核武器国家周边敏感地区建立或扩大常设军事基地,炫耀军事实力,进行武力施压,或实施威胁他国核心安全利益的敌对行为,成为最亟待消除的战略风险之一。
双方高度重视上海合作组织扩员工作,支持不断吸收那些认同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宗旨、任务和基本原则,包括认同“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的国家加入上海合作组织。双方支持以“上合组织+”等形式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同观察员国、对话伙伴以及有关国家、国际组织的各领域合作。
双方支持在广泛开展民族对话的基础上全面解决叙利亚问题,支持叙利亚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认为叙利亚应坚定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势力。
双方指出当前亟待消除的战略风险之一,是某些核武器国家在其他核武器国家周边敏感地区实施军事联盟扩张,进行武力施压或实施威胁他国根本安全利益的敌对行为。双方谴责某些核武器国家发展不受限制的全球多层次反导系统,在境外部署针对其他核武器国家的陆基中短程导弹,推进极具破坏性的所谓“延伸威慑”和“核共享”安排,损害地区稳定与全球安全。双方反对针对核武器国家推高紧张局势和战略风险的各类挑衅行径。
双方高度评价进一步加强中俄蒙三方全面合作、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前景,将积极推动走廊项下重点合作项目和事项落实,并一致同意继续协助蒙方融入上海合作组织等地区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