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7-25 20:24:57 | 浏览次数:7812
澎湃新闻:我还没有去过石峁,但我知道您2024年曾去石峁遗址考察。这处遗址的发现,对中国早期文明的研究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它是否改变了学界乃至公众对中国文明起源的认知?
长三角地区一家龙头种企负责人反映,公司投入巨额研发费用,近年来研发出部分突破性品种。然而,他们一大烦恼是反复被侵权,但维权成本高、耗费精力大,且获赔金额不成正比。相关部门多以侵权方获利情况来确定侵权损失,受农作物生长周期、天气等因素影响,加之证据掌握在侵权者手中,有时维权获益较低,打击了真正搞创新的种企积极性。
6月13日9时,国家防总针对广西、福建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广西、福建协助指导;新增针对河北、内蒙古启动抗旱四级应急响应,并继续维持针对河南、山东的抗旱四级应急响应,两个工作组正在两省协助指导。
为呵护秧苗生长,育秧工厂配备了智能化数字暗化催芽室,系统能实时监测室内环境数据,并根据秧苗生长阶段进行智能调整。“智能化数字暗化催芽室的使用,能精确控制催芽室的温度和湿度,缩短催芽时间,成秧率能提高10%左右。”邓平荣介绍道。
一是坚持严格保护,切实维护创新主体和育种家合法权益。在“冈优188”水稻品种侵权案中,认定以合法形式受让审定品种不能当然对抗品种权人的侵权索赔,侵权人仍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天山祥云”月季品种侵权案中,明确权利用尽原则不适用于对已售繁殖材料的再繁殖行为,全额支持权利人的上诉赔偿请求。在“金粳818”水稻品种侵权案中,判令对侵权行为的发生起到组织、决策作用的一人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以个人账户收取公司货款并直接参与侵权行为的其他人员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油6019”大豆品种侵权案中,认定未经品种权人许可在非审定区域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仍构成侵权。在擅自使用知名育种家姓名不正当竞争案中,认定未经许可擅自在商品外包装上以题字落款等形式商业化使用知名育种家姓名,引人误认为与该知名育种家存在特定联系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力维护育种家的合法权益。
在本次活动负责人、日本《东方新报》总编辑孙冉看来,当日本的学生们把徽州青石板的触感刻进记忆,把安徽的美景印在脑海时,徽州文化的千年文脉便在他们的脚下生长出了新的年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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