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0-15 11:09:16 | 浏览次数:6435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张楠:简单来说,我们在道路交通的层面,交通的拥堵、红绿灯的数据信息,把它进行更好归集以后,能发现一些规律。这些规律提供给另外的部门,如提供给规划部门,未来的这种新增设道路城市的规划就会基于这些数据有更好的可能性。
张楠:之前很多这种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叫“商量着看”,两个部门有一方有数据,一方有需求,这种相应的沟通,有些可以成,有些可能还中间有一些阻碍,在《条例》这里面明确了相应的机制,把它共享当成了一个重要的基本工作来做,不共享的数据必须有明确的原因,包括一些涉密、其他的一些原因,这样才有可能不进入数据共享的体系。
中国名义税负一直高于实际税负。所谓名义税负是指企业名义上该缴纳的税费。由于征管、企业对税法理解等原因,实际上企业不一定足额缴纳法律意义上的税费。
法官庭后表示,生育津贴属于国家生育保险待遇的范畴,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学术沙龙上,华南理工大学教授余龙、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张军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理化所季君晖研究员和王格侠研究员、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合物合成研究所张佳龙研究员,还分别以“淀粉基环保塑料在农业中的新用途”“基于离子液体溶剂的废旧含棉纺织物的循环利用技术”“塑料循环回收研究进展和发展趋势”“生物降解塑料研究进展和发展趋势”“生物塑料的绿色发展趋势与实践”为题作邀请报告。
现场,24位学员分组登台,每组选手以朗诵展现风采。这些演员将经历系统的文史研习、技艺训练与角色竞演,最终角逐出12人,演绎话剧中的12位核心人物——范蠡、苏轼、白居易、辛弃疾、文天祥、计成、袁了凡、范仲淹、王锡阐、沈璟、张翰、徐大椿。
“从法律性质看,生育津贴是国家通过生育保险制度给予生育女职工的一项生育福利,体现了社会对生育行为的支持和保障,具有社会保障属性;工资是劳动者基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通过提供劳动所获得的对价,两者法律性质不同,不能简单相互替代。”法官同时指出,女职工产假期间依法正常休假的,原则上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兼得,且只能获得二者中“就高”的数额,但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依法休假时自愿在生育津贴之外另行支付产假工资的,应当予以尊重。